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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86號 抗 告 人 劉芳妤 上列抗告人相對人壹多媒體娛樂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間因請求損 害賠償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9年1月14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 應徵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 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蔡月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