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訴字第3925號
原 告 光炬科技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耀亞光控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因110年度訴字第3925號給付買賣價金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壹佰玖拾玖萬參仟壹佰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合新台幣參萬壹仟貳佰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