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訴字第7265號
聲 請 人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聲請參加原告總元企業有限公司、周文中與
被告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110年度訴字第7265號),查
本件聲請人聲請參加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1項第2款規定,應徵
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聲請人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
駁回本件
訴訟參加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杜慧玲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