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重訴字第612號
原 告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苑竣唐
上列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振璋因110年重訴字第612號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玖佰參拾伍萬零參佰貳拾伍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合新台幣壹拾肆萬零肆佰玖拾陸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