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除字第 74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747號
聲  請  人  URS Holdings, Inc.



法定代理人  Manav Kumar

代  理  人張憲瑋律師
          魏莛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9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7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嘉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范國豪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8)-2
1
22750
2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10)-2
1
28000
3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11)-2
1
4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