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勞補字第254號
原 告 謝昀達
「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
損害賠償、
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因確認
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
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
上訴,暫免徵收
裁判費3分之2。」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
本件原告起訴請求
被告臺灣京東方視訊有限公司發給工資(待遇福利)新臺幣(下同)548,116元、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加班費)74,764元、5個月工資差額12,375元、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20萬元,合計835,255元及其利息,
訴訟標的金額為835,255元,應徵收第1審裁判費9,140元,
惟工資合計635,255元部分得暫免徵收裁判費3分之2即4,627元(6,940元÷3×2),故原告應先繳納第1審裁判費4,513元。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繳納第1審裁判費4,513元,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林玲玉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