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重訴字第506號
被 告 日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 告 國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委任
報酬事件,
反訴原告提起反訴到院,未據繳納反訴
裁判費。
本件反訴之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260萬元,應徵第一審反訴裁判費12萬2880元。茲限反訴原告於收受本裁定5日內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
駁回反訴。如反訴被告就反訴部分欲委任訴訟代理人,請另行出具
委任狀到院,
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子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