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除字第 2229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229號
聲  請  人  甲上上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顏駿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2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2月15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宣玉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林怡秀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2229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001
立宸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學祺
第一商業銀行忠孝路分行
111年8月31日
175,000元
LA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