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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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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除字第 93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931號
聲  請  人  布蘭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欽源 

訴訟代理人  林毓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3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4月12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2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柏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   日
                                    書記官  蔡庭復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99NF0000000-0
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