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司促字第17539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賽特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賽特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柯玉潔、禾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柯遠東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禾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
正本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之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均勿省略)。
二、查相對人賽特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12年9月12日更名為賽特爾股份有限公司,請具狀更正。(
上開補正事項業於112年12月11日裁定命補正,該裁定於112年12月14日送達聲請人,
惟迄未補正,請儘速陳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