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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建字第 12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建字第126號
原      告  兆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易仁 
訴訟代理人  廖修譽律師
被      告  昶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彭妙玲 
訴訟代理人  易定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9月20日上午10時10分於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劉宇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書記官 洪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