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救字第5398號
聲 請 人 嚴盛煌
相 對 人 德隆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
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112年度
勞訴字第323號),
聲請人聲請
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
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更正,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裁定有如附表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林怡君
附表:更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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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給付 資遣費等事件(112年度勞訴字第226號) |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112年度勞訴字第323號) |
| | 112年度勞訴字第323號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