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訴字第 98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980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張益源
被 告
諾亞全球貿易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林義翔
被 告 李銘軒
上列
當事人
間
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
正本
應
更正
如附表所示。
理 由
一、
按
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
或
依職權
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
本件
判決原本、正本有誤,應予更正如附表。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2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陳正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2 日
書記官
翁挺育
附表:
更正前
更正後
主文第1項
被告應給付原告
被告應
連帶給付
原告
主文第2項
由被告負擔
由被告連帶負擔
理由欄
訴訟費用
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