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1865 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865號 聲 請 人 興匯實業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061號 公示催告。 二、 按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 日時,以其休息 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條定有明文。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之末日為民國112年10月10日,因適逢國慶日假期而順延於同年10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楊承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 日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