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促字第2638號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環球數位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相對人環球數位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
代理人最新之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陳報請求金額新臺幣349649元之計算方式(聲請人之請求金額與「請求原因及事實」所羅列金額不符)。併陳報下列各項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並提出釋明文件:
1、積欠薪資新臺幣91666元之計算方式(應以扣除勞健保費及相關費用後之實領薪資為準)。
2、年終獎金金額之計算方式(到職未滿一年應以到職月份依比例計算)。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