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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票字第 1623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6236號
聲  請  人  徐俊宏 
上列聲請人相對人森田景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森田景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記事欄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