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法字第181號
聲 請 人 賴秀如即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之董事長
相 對 人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捐助章程第10條、第16條准予補充變更如附件對照表所示。
理 由
一、聲請意旨
略以:聲請人為相對人之董事長,相對人之捐助章程於民國113年7月29日以第9屆第10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捐助章程第10條、第16條如附件對照表所示,
爰依
民法第62條規定,請求裁定准予變更等語。
二、
經查,聲請人上列聲請事項,
業據提出相對人第9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紀錄、原捐助章程及變更後之捐助章程、修訂草案對照表、文化部113年10月17日文影字第1133027966號函、法人登記證書等件為證。經核聲請人聲請准予變更相對人捐助章程如附表「修正條文」所示,與財團法人之精神並不違背,且與民法有關法人之規定亦無牴觸,其聲請變更章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靖崴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裁判費新臺幣 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