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補字第1398號
原 告 姚懿庭
上列原告與
被告多維數控股份有限公司、張泫沛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費。
按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故以一訴主張數項
訴訟標的,應合併計算其價額。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分別為新臺幣(下同)1,000,000元及2,343,000元,合計為3,343,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4,16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8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姜悌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