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訴字第6292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莘田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林世傑即世傑企業社
設彰化縣○○市○○路000號0樓 李秋惠即翱翔企業社
上三人共同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萬里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佣金事件,上訴人於民國114年9月25日提起上訴到院,未據繳納上訴費。查,各上訴人係分別請求被上訴人給付一定金額,
核屬普通共同訴訟,則各上訴人
訴訟標的金額及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各如附表所示,
惟若上訴人選擇共同繳納裁判費,應共同繳納新臺幣24,01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蕭涵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附表(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