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促字第11463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華泓國際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華泓國際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
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記事欄勿省略)。
一、請提出聲請人合夥之登記資料,並更正
聲請狀聲請人為「靖峰倉儲企業行」,並列出「法定代理人 謝進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