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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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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司促字第 5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586號
聲  請  人  
債權人    穿透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信之  


上列聲請人相對人拾捌汽車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