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司催字第 164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催字第1646號
聲  請  人  陳志遠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又公示催告,由證券所載履行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第557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因遺失附表所示之證券,聲請公示催告,該證券發行公司「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於新北市汐止區,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可憑,該址應屬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管轄。茲聲請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顯係違誤。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
         
附表:                  114年度司催字第00164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NX-3634-3
1
297
002
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NX-4389-0
1
121
003
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4-NX-5106-2
1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