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票字第22499號
聲 請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陳柏凱即耀暘工程行(原名耀暘光電企業社)間聲請
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
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陳柏凱即耀暘工程行(原名耀暘光電企業社)(商業統一編號:00000000)歷史登記資料(即簽發
系爭本票民國110年1月15日)「時任」負責人之身分資料及其該
獨資商號歷史登記名稱為「耀暘光電企業社」之資料。
(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顯示相對人陳柏凱即耀暘工程行(原名耀暘光電企業社)之最新資料其異動日期為民國113年8月8日,故聲請人有釋明簽發系爭本票民國110年1月15日「時任」登記名稱及負責人之身分資料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