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票字第9273號
聲 請 人 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誠富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佳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馮義澧間聲請
本票裁定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
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誠富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佳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之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
正本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之
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均勿省略)。查相對人佳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已於民國113年3月11日更名,並變更法定代理人,並請重新提出載有正確相對人之
聲請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