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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執事聲字第 24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4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執事聲字第248號
異  議  人  戴睿綸即戴興

            羅雅汝即羅承婉

相  對  人  誠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永鴻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異議人對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4年3月6日所為113年度司執字第126409號裁定(即原處
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異議程序費用由異議人負擔。
  理 由
一、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處分,與法院所為者有同一效
  力;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於處分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當之處分,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1項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應提出異議而誤為抗告者,視為已提出異議,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3、第240條之4、第495條後段規定。查,本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4年3月6日所為113年度司執字第126409號(下稱系爭執行事件)民事裁定(下稱原處分),於
  同年月7日送達異議人戴睿綸、羅雅汝(下合稱異議人,分則逕稱其等姓名)後,異議人於同年月18日提出抗告,依上開規定,應視為已提出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其等異議為無理
  由,送請本院為裁定,經核與上開條文規定及意旨相符,先
  予敘明。
二、異議意旨略以:羅雅汝自97年2月4日至114年3月10日止,已
  陸續還款新臺幣(下同)173萬8480元,請求本院開庭,使兩造對帳,為此,依法聲明異議等語。
三、保單價值,實質上歸屬要保人,要保人基於壽險契約請求返還或運用保單價值之權利,應為其所有之財產權,即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而終止壽險契約,使抽象之保單價值轉化為具體解約金償付請求權所不可欠缺,係達成換價目的所必要之行為,執行法院自得為之(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意旨參照)。復按強制執行法第12條規定之聲請或聲明異議係對於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之命令,或對於執行法官、書記官、執達員實施強制執行之方法,強制執行時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請求執行法院救濟之程序,若當事人間關於實體上爭執,則聲請或聲明異議所得救濟(最高法院84年度台抗第348號裁定要旨參照)。又執行法院辦理民事強制執行事務,專司實現私法上請求權之程序,至私法上請求權之存否,則應由民事法院依民事訴訟程序確定之。故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如涉及私權之爭執,而其權義關係未盡明確時,應由當事人另依民事訴訟程序謀
  求解決,不生聲明異議問題(最高法院79年度台抗字第326
  號裁定要旨參照)。
四、經查
(一)本件相對人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度執字第3062號債權憑證為執行名義,向本院聲請強制執行異議人對第三人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壽公司)、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山人壽公司)、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保險契約金錢債權。經執行法院以系爭執行事件受理,於113年6月18日核發扣押命令,並囑託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下稱士林地院)強制執行,南山人壽公司陳報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以異議人為要保人之保險契約,並陳明依前揭扣押命令對該等保險契約予以扣押,附表編號3至8所示之保險契約則經士林地院於114年1月7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契約並支付轉給違約金,有債權憑證、執行命令、陳報狀等件可佐(見執行卷第25至39、57至63、81至85頁),信為實。
(二)異議人雖主張前詞,並提出還款明細表云云,然其等既為附表所示保險契約之要保人,揆諸前開說明,該等保險契約自得為本件強制執行之標的。異議人前開主張羅雅汝已償還相對人173萬8480元,欲與相對人對帳等語,此涉及實體法律權利義務之關係,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資解決,並非本件聲明異議程序所能審究,異議人據此聲明異議,請求廢棄原處分,自無可准。
(三)從而,原處分駁回異議人之聲明異議,並無違誤,異議意旨指摘原處分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本件異議為無理由,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顧仁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葉佳昕

附表:   
編號
保單名稱

保單號碼
預估解約金
(新臺幣)
1
南山人壽康樂限期繳費終身壽險
Z000000000
11萬4840元
2
南山人壽康樂限期繳費終身壽險
Z000000000
10萬6544元
3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
48萬0200元
(已解約入帳)
4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
5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
6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
7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
8
台灣人壽保險
Z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