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補字第828號
原 告 TRENCHLESS ENGINEERING SERVICES PRIVATE
LIMITED
Delhi 110064,India
原 告 杜風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陳冠中律師
上列原告與
被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費。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億8100萬1134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461萬427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
上開金額,逾期未繳,即
駁回其訴及
假執行之
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智暉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