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訴字第6323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禾穩國際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謝國華(原名:謝喬偉)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17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被告應
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佰伍拾萬伍仟零壹拾伍元,及如
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本件依
兩造所簽訂之貸款總約定書第20條,
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見本院卷第17、31頁),本院就本件訴訟自有
管轄權。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禾穩國際有限公司(下稱禾穩公司)分別於民國110年12月21日、112年5月12日邀同被告謝國華為
連帶保證人與原告簽訂借款借據
暨約定書,並於同日申請動撥借款新臺幣(下同)150萬元、500萬元,
借款期間、借款利率、還款方式均詳如附表一所示,並約定如遲延還本付息,除按上開利率計算遲延利息外,並收取違約金,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應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應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禾穩公司自114年6月間起未依約清償,尚欠借款本金350萬5,015元及其利息、違約金未清償。依貸款總約定書第10條約定已喪失
期限利益,應即清償所有未償還之全部款項,經原告累次催索均置之不理,謝國華應與禾穩公司負
連帶負清償責任。
爰依消費借貸契約、
連帶保證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連帶給付上開借款本金及其利息、違約金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除如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違約金係請求自113年7月16日起算)。
二、被告則以:對於原告主張之借款、欠款事實不爭執,但禾穩公司的營運狀況不佳,希望可以降低月付金慢慢還款等語,資為
抗辯。並聲明:
原告之訴駁回。
三、
經查,原告主張上開事實,
業據提出借款借據暨約定書2份、總約定書2份、動撥申請書3份、帳戶還款明細查詢6份、帳務資料6份、一個月期定儲利率指數查詢、三個月期定儲利率指數查詢、撥款證明等件影本為證(見本院卷第13至101、107至109頁),其主張與上開證物
核屬相符,且為被告所不爭執(見本院卷第130頁),
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其中原告就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款項,雖請求自113年7月16日起算之違約金(見本院卷第7頁),
惟兩造間貸款總約定書第3條第4項後段係約定:「立約人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本金自到
期日起,利息自繳息日起,逾期在六個月以內部分,按上開利率之一成,逾期超過六個月以上者,其逾期六個月部分另按上開利率之二成加付違約金」(見本院卷第29頁),是原告既主張此部分係自114年6月起未繳付貸款(見本院卷第7、9、97頁),則應自本金視為到期日即114年7月16日起算違約金,始屬有據,逾此部分之請求,則屬無據。至被告雖辯稱:被告經營有困難,無能力一次清償,希望降低月繳金等語,惟有無
資力償還,
乃係執行問題,不得據為不負履行義務之抗辯,被告所辯,
即屬無據。
四、
綜上所述,原告依消費借貸契約、
連帶保證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
連帶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
已臻明確,兩造所提其餘攻擊
防禦方法及證據,
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2項。另本院酌量原告敗訴比例甚微,故命訴訟費用均由被告連帶負擔,
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廖哲緯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5 日
附表一:借款約定條件(元:新臺幣/年: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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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依原告三個月期定儲利率 加計年利率4.75%機動計息(現為6.49%)。 | |
| | | 依原告一個月期定儲利率 加計年利率2.89%機動計息(現為4.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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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請求金額(元:新臺幣/年: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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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 |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按左列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左列利率20%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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