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勞全聲字第 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撤銷假處分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5年度勞全聲字第4號
聲 請 人 李姿慧
上列
聲請
人與
相對人
睿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撤銷本院115年度勞全字第10號
定暫時狀態
處分裁定,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5項規定,應徵收
裁判
費新臺幣3000元,未據
聲請人
繳納。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3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
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5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張淑美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宜霈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