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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聲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402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4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4029號
聲  請  人  
債權人    添發精密橡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怡伶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上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上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公司「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識別法定代理人身分之文件。
二、請補正蓋有「公司」大小章之聲請狀
三、請陳明正確之利息起算日(自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算?抑或自特定年、月、日起算?請擇一陳報)(因聲請人於民國115年3月24日聲請狀請求標的第一項第二行內容載「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或民國115年3月25日)」,未明確,故有陳報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