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4459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國綸企業有限公司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國綸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
公司「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
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識別法定代理人身分之文件。(查115年5月18日陳報之資料
非相對人公司最新之登記事項卡,故有重新陳報之必要)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