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6541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名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二、請提出相對人名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公司「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識別法定代理人身分之文件。
三、請提出相對人與
債權人成立訂定交通車契約之釋明文件(如契約書、發票、單據等,其上需有相對人之簽章或其他可資識別為相對人之資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