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6666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優吉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
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優吉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之公司「最新」之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識別
法定代理人身分之文件。
二、請釋明請求金額新臺幣103,200元如何計算(聲請人應詳列
資遣費計算式,並敘明是否利用勞動部系統試算。就積欠
資遣費提出釋明資料。
聲請狀之釋明不足,仍有補正必要,
併予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