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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除字第 19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2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195號
聲  請  人  蘇秀對  
代  理  人  蘇珊慧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0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0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2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詩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黎諭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19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0-MX-0531747-3
1
17
002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2-MX-0429617-0
1
32
003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3-EX-0480648-3
1
37
004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4-EX-0712086-3
1
20
005
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0085-FX-0759181-8
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