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系統更新將於10/17-10/18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除字第 38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382號
聲  請  人  林亞欣(即汪誠一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79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智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陳羿蓁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38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84289-0
1
77
002
第一華僑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90677-0
1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