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除字第 69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6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5年度除字第699號
聲 請 人 黄達昱(即黃慧真之
繼承
人)
上列
聲請
人聲請
除權判決
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
正本
之附表,應更正為如本裁定之附表。
理 由
一、
按
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職權以裁定
更正
,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
查本院
於民國115年5月29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
更正
。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
乃
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
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泊欣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柏瑞巨人基金A基金
21-D1-01-005067-9
1
10000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