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73號
聲 請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萬泰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陳沂玟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242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民國114年12月9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林詩瑜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