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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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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除字第 85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5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除字第855號
聲  請  人  王雲玉(即王潘月娥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230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5年4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宣玉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19  日
                書記官 沈世儒
         
附表:               115年度除字第85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02902
1
1000
002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99-NX-0000153
1
128
003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99-NX-0000861
1
275
004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99-ND-0007062
1
1000
005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99-NX-0002258
1
403
006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100-ND-0010500
1
1000
007
信華毛紡股份有限公司
100-NX-0003262
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