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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0 年度除字第 387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90 年 09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除字第三八七一號   聲 請 人 甲○○   代 理 人 鄭宏基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年度催字第八四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七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二  日 民事第四庭法 官 謝明珠 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十二  日                            法院書記官 陳素卿 ~F0 ~T48 ┌──────────────────────────────────────────────────┐ │附表:                                   九十年度除字第三八七一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七0ND0000000   │    │壹  │壹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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