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1年度北海商簡字第8號
原 告 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鄭林經
訴訟代理人 李孟蓮
江建育
被 告 沛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素貞
訴訟代理人 王堉苓
廖仲涵
梁仁豪
參 加 人 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龍右軍
訴訟代理人 宋志衡
律師
複代理人 吳慧璇
受告知人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峯海
訴訟代理人 莊惠敏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9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香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