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05 年度北簡字第 780 號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5年度北簡字第780號 原   告 豪士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則揚 訴訟代理人 王柑 被   告 周炳耀 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北簡字第780號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 105年2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105年2月25日下午5時在本院台北簡 易庭第2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李宜娟                  書記官 張閔翔                  通 譯 林素先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要領, 記載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壹仟叁佰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 年七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柒佰陸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貳拾伍萬壹仟叁佰元為原告 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者,得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13條定有明文,本件原告所執有、據以請求 之支票,付款地臺北市○○路○○○號,在本院管轄區域內, 本院自有管轄權。又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 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事,爰依原告之聲 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其執有被告所簽發,付款人為彰化商業銀行 松山分行,付款地為臺北市○○路○○○號,如附表所示之支 票一紙(下稱系爭支票),面額為新臺幣251,300元,經原 告屆期於附表所示提示日期向付款人為付款提示後,因存款 不足竟不獲兌現,為此爰依票據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 請求被告給付前開票據金額。 三、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 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 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此於支票準用之,票據法第12 6條、第133條、第144條分別定有明文。 四、原告主張之上揭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退票理由單為 證,被告復不否認其為系爭支票之發票人,自堪信原告之主 張為真正,則原告請求被告給付票款,依上開規定,自屬有 據。至於被告雖具狀辯稱系爭支票係其借予訴外人劉沅樵使 用,原告應向背書人劉沅樵請求給付票款,而非被告云云。 惟按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 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 此限,票據法第13條定有明文。依被告所述,其與原告並非 系爭支票之直接前後手,被告復未提出具體事證證明原告取 得系爭支票有票據法第13條但書之情事,依上開規定,被告 即不得以其與訴外人劉沅樵間所存抗辯事由對抗原告,被告 仍應負發票人之責任,其此部分所辯自非可取。從而,原告 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 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 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六、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書記官 張閔翔 法 官 李宜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張閔翔 附表 ┌──┬───────┬──────┬──────────┬──────┐ │編號│票款(新台幣)│發 票 日 │提示日(利息起算日)│ 支票號碼 │ ├──┼───────┼──────┼──────────┼──────┤ │一 │251,300元 │104.07.25 │ 104.07.27 │KN0000000 │ └──┴───────┴──────┴──────────┴──────┘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2,760元 合 計 2,760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