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05 年度北簡更(一)字第 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5年度北簡更(一)字第7號 原   告 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訴訟代理人 劉季涵 被   告 徐玉龍 上列當事人損害賠償事件,於民國105年12月12日言詞辯論終 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伍萬玖仟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 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台幣參仟玖佰伍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伍萬玖仟元預供擔保後,得 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但書第3 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訴之聲明 第1項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95,392元;於 105年12月12日行言詞辯論程序時,減縮該項聲明為被告應 給付原告59,000元(本院卷18),參諸前揭規定,應予准許 ,先予敘明。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 所列情事,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緣被告徐玉龍於102年4月30日任職於原告公司, 擔任主任工程師乙職,嗣原告派任被告至原告100%持股之印 尼關係企業孫公司PT Cosmo Green Technology公司(下稱 PT公司)任職,並再外派至PT公司其客戶端之工廠端,因此 被告所在地與原告所在印尼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相隔甚遠,又 因公廠端常有臨時性支出(例如:維修設備、購買機器), 若無法及時處理,將導致PT公司之營運中斷,故原告及PT公 司為避免上情發生,遂依照被告之要求,由被告提出零用金 之申請後,再由PT公司之財務部門提供零用金,匯入被告個 人帳戶供被告保管及使用於PT公司之臨時需求。被告於102 年12月26日開始,即以其電子郵件向PT公司請領零用金印尼 幣,並經PT公司陸續匯款。然被告於104年11月16日無預警 曠職,亦未歸還剩餘之零用金即印尼幣106,255,942元,依 原告起訴時之新臺幣比印尼幣之匯率為「0.00278:1」計算 ,被告侵占之零用金為新臺幣295,392元,嗣被告已還款 236,392元,故尚有59,000元之款項尚未返還PT公司,嗣PT 公司將債權讓與原告,遂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59,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週 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聘僱同意書、被告與原告聯繫 之電子郵件請款記錄、匯款記錄、零用金支出明細、臺灣銀 行牌告匯率、債權讓與協議等文件為據,且被告未到場爭執 或提出書狀答辯以供本院審酌,自信為真實。 四、從而,原告基於債權讓與及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被告賠償 59,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5年5月21日(見 105年年度北簡字第8332卷第152頁)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之範圍內,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訴訟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第3項規定,依職權 宣告被告於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前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 行。 六、本件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金額如主文 第2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力菁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並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 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陳福華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3,200元 公示送達費 750元 合 計 3,950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