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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05 年度北補字第 74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5年度北補字第746號 原   告 億國通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文彬 上列原告與被告大頭文字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 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柒 萬柒仟柒佰柒拾元,應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 內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力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1  日                書記官  陳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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