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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06 年度北簡字第 1677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4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北簡字第16774號 原   告 原華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湯晉輝 訴訟代理人 古佳云 被   告 石羽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袁聖富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於中華民國107 年4 月 3日 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確認被告所持有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對原告之本票債權不存在。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者,不得提起之,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所 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 ,原告主觀上認其在法律上之地位有不安之狀態存在,且此 種不安之狀態,能以確認判決將之除去者而言,若縱經法院 判決確認,亦不能除去其不安之狀態者,即難認有受確認判 決之法律上利益(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240號裁判要旨參 照)。本件原告主張被告持有附表所示原告及訴外人林勁絨 所共同簽發之本票4 張(下稱系爭本票)並非原告所簽發, 顯然系爭本票債權存在與否,造成原告主觀上認其在法律上 之地位有不安之狀態存在,而此種不安之狀態,確能以確認 判決將之除去,是故原告提起本件訴訟應具確認利益甚明。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 爰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持有附表所示之系爭本票並非原告所簽發, 系爭本票上之原告印文為他人偽刻所為,被告竟持系爭本票 向本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本院106 年度司票字第10014 號 裁定),故對被告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等語。並聲 明:確認被告所持有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對原告之本票債權 不存在。 二、被告則以:當時處理貨款的是訴外人林勁絨,無法確認系爭 本票上該章是否為偽造,被告對的是原告公司,訴外人林勁 絨是原告公司處理業務之人,原告應該要付款等語,資為抗 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277 條前段定有明文;又票據為無因證券,僅 就票據作成前之債務關係,無庸證明其原因而已,至該票據 本身是否真實,即是否為發票人所作成,仍應由執票人負舉 證之責(最高法院59年台上字第1659號判例意旨參照)。本 件原告既否認系爭本票印文之真正,揆諸上開判例意旨,被 告就如附表所示系爭本票印文之真正即有舉證之責。被告自 陳無法確認系爭本票印文是否是偽造(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 6 年度壢簡字第958 號卷第21頁背面),復觀被告提出之證 據亦不足以證明系爭本票上原告印文為真正。從而,原告請 求確認被告持有系爭本票對原告之票據債權不存在,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三、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6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趙子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路 ○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曉玲 計 算 書: 項 目 金 額(新臺幣) 備 註 第一審裁判費 1000元 合 計 1000元 附表: ┌─┬──────┬──────┬──────┬───────┬─────┐ │編│發票人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到期日 │票據號碼 │ │號│ │ │ (新臺幣) │ │ │ ├─┼──────┼──────┼──────┼───────┼─────┤ │1 │林勁絨 │105年7月9日 │ 2萬元 │105 年 8月15日│TH0000000 │ │ │原華室內裝 │ │ │ │ │ │ │修有限公司 │ │ │ │ │ ├─┼──────┼──────┼──────┼───────┼─────┤ │2 │林勁絨 │105年7月9日 │ 2萬元 │105 年9 月15日│TH0000000 │ │ │原華室內裝 │ │ │ │ │ │ │修有限公司 │ │ │ │ │ ├─┼──────┼──────┼──────┼───────┼─────┤ │3 │林勁絨 │105年7月9日 │ 2萬元 │105 年10月15日│TH0000000 │ │ │原華室內裝 │ │ │ │ │ │ │修有限公司 │ │ │ │ │ ├─┼──────┼──────┼──────┼───────┼─────┤ │4 │林勁絨 │105年7月9日 │ 2 萬1227元 │105 年11月15日│TH0000000 │ │ │原華室內裝 │ │ │ │ │ │ │修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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