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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08 年度北簡字第 3277 號民事裁定
108年度北簡字第3277號 原 告 周玉雲 被 告 李陳和惠 林洋文
郭華旭 郭雅君
郭雅惠
郭雅智 郭家隆 林家良
林家成
林舜英 蘇林桂英
林淑英 林忠正
伊藤靜枝
郭崇信 郭釗信
郭幸惠 郭雅惠
郭白春蓮
王楊蓮江 楊新喜 楊寶真 楊榮吉 楊衣錦 丁文經 丁文緯
丁文玫 林惠瑛(原名周林惠瑛)
林瑜英
被 告 久大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定代理人 曾國基 複 代 理人 王貴蘭 被 告 松島美貴子
吉野由樹子
林吳珍玉 林家弘 林白玫 林白雯 林白玲 林白瑩 林裕三 林年盛 林玲玉 林玲玫 林玲瑛
林玲瑋 陳淑芬 主 文 本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 `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2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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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