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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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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10 年度北小字第 102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租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北小字第1023號
原        告  達願科技有限公司
法 定代理 人  盧士傑 
訴 訟代理 人  丁遵富 
被        告  實瑞氏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孫亞熙(Brawer Boris Bryan)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二十分在本庭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陳家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4   日
                              書記官  蘇炫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