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北司補字第2870號
聲 請 人 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德翔海運有限公司(T.S.LINES LIMITED)、德翔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
損害賠償事件,因
聲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查
本件調解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1,949,158元,應徵聲請費5,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向本院(臺北市○○區○○路000號)補繳
上開聲請費,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