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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北簡易庭 115 年度北簡字第 48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北簡字第484號
原      告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訴訟代理人  陳鉌欽  
            黃柏茹  
被      告  馬德利  
            符阿福  
            陳錫爵  



            薛力鵬  



上列當事人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參拾伍萬肆仟零貳拾伍元,及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至清償日止,均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被告如以新臺幣壹佰參拾伍萬肆仟零貳拾伍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被告馬德利、陳錫爵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依原告之聲請,准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告等人與其他人,共同組成3人以上,以實施詐術為手段之罪,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詐欺集團,取得人頭以偽造財力證明等資料向原告申辦信用卡,再持信用卡於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分別前往陳錫爵所經營之G車大道店鋪(即迪和-艋舺車業,址設臺北市○○區○○路0號)、楊惠娟所經營之萬華珠寶銀樓(址設臺北市○○區○○街000號),以刷卡換現金之方式佯以確有消費向前開金融機構請款,致前開金融機構陷於錯誤如數撥款,後僅繳付最低應繳納費用遂行等詐欺得利犯行,因逾未繳款而遭停卡為止,致生損害於原告等情。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35萬4025元,及自本件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薛力鵬在庭表示無意見等情。
三、被告符阿福在庭抗辯,是幫助朋友,只有拿到1萬多元,卻要賠償1百多萬元,沒有辦法,管理員每月薪資只有3萬多元,這樣賠划不來,才拿1萬多元卻要賠償1百多萬元等情。
四、被告馬德利、陳錫爵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做任何聲明或陳述。
五、經查
 ㈠原告所稱被告犯行,被告業經本院114年度簡字第288號、114年度簡字第1530號、114年度原簡字第63號刑事判決(下稱系爭刑事案件),以「馬德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符阿福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陳錫爵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薛力鵬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等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系爭刑事案件卷宗核閱無誤(本院卷第11、55、100頁),被告薛力鵬在庭表示無意見,被告符阿福在庭抗辯,是幫助朋友,只有拿到1萬多元,卻要賠償1百多萬元,沒有辦法,管理員每月薪資只有3萬多元,這樣賠划不來,才拿1萬多元卻要賠償1百多萬元云云,被告等為民事上之共同侵權行為,行為人間不以有意思聯絡為必要,各行為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均為其所生損害之共同原因,成立共同侵權行為,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前段規定,各行為人即被告符阿福對於被害人即原告負全部損害之連帶賠償責任。被告有無或自何處獲得不法利益或獲得利益多寡,在所不問,無礙被告符阿福對原告應負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被告符阿福抗辯才拿1萬多元卻要賠償1百多萬元乙節,被告給付原告後依法可對其他被告行使求償權,與原告之請求無關。又被告馬德利、陳錫爵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做任何聲明或陳述,綜上,本院審酌卷內證據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㈡系爭刑事案件認定(附表所示)於原告處刷卡金額合計176萬2800元(計算式:3萬+4萬500+4萬5000+9000+3萬2000+5800+5000+1萬+6000+5000+5000+5500+6萬4000+1萬3000+7000+5萬8000+1萬+1萬+1萬+1萬+1萬+5000+7000+4300+4000+6萬+4萬9000+1萬5000+6萬+1萬+5000+9000+5000+3000+2萬+6000+1500+3萬5000+7萬5500+5萬3000+3萬2000+1萬5000+6萬5000+1萬5000+1萬3000+2萬2000+1萬3500+2萬9000+4萬5000+2萬6000+7萬5000+3萬1000+5400+1萬6000+3萬9500+6萬8500+3萬+1萬+8000+7500+2萬+5000+3萬+5000+1萬+3萬+1萬8000+8萬2000+3萬+22500+5萬+1萬+5800+3萬+3萬=176萬2800),原告主張被告等僅繳付最低應繳納費用遂行渠等詐欺得利犯行,因逾未繳款而遭停卡為止,致生損害於原告達135萬4025元,堪以採信。
六、從而,原告訴請被告給付135萬4025元,及自本件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訴訟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 條第2 項,依職權為被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之宣告。
八、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合議庭裁定移送民事庭之事件,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2項之規定,免納裁判費,目前亦無其他訴訟費用支出,本無確定訴訟費用額必要。仍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7條第1項之規定,知訴訟費用之負擔,以備將來如有訴訟費用發生時,得確定其負擔,併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趙子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須以違背法令為理由,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
庭提出上訴狀(應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
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怡安


附表:
 被告
  利息起算日
 附民卷
(頁數)
 本院卷
(頁數)
馬德利
110年1月16日
 11
 --
符阿福
110年1月1日
 17
 --
陳錫爵
115年1月27日
 --
 149
薛力鵬
115年1月28日
 --
 153

 
附表(民國/新臺幣):
編號
申辦
名義人
申辦時間
發卡銀行/卡號(額度)
刷卡時間/金額
本案特約商店
許OO
108年4月18日(108年8月13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120000元)
108年5月2日
/30000元
G車大道
108年7月29日
/40500元
游OO
107年12月13日(108年11月15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7年12月18日
/45000元
G車大道
107年12月24日
/9000元
107年12月25日
/32000元
107年12月25日
/5800元
108年1月15日
/5000元
108年1月28日
/10000元
108年3月8日
/6000元
108年3月22日
/5000元
108年5月9日
/5000元
108年7月8日
/5500元
藍OO
107年9月26日(108年10月16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80000元)
107年10月1日
/64000元
G車大道
107年10月11日
/13000元
107年11月7日
/7000元
107年11月30日
/58000元
107年12月4日
/10000元
107年12月25日
/10000元
108年1月25日
/10000元
108年2月1日
/10000元
108年4月2日
/10000元
108年5月9日
/5000元
108年5月28日
/7000元
108年7月8日
/4300元
108年8月3日
/4000元
王OO
107年11月15日(108年2月22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60000元)

107年11月20日
/60000元
萬華珠寶銀樓
林OO
108年1月4日(108年5月10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80000元)
108年1月9日
/49000元
G車大道
108年1月18日
/15000元
林OO
㈠108年3月5日(108年8月29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80000元)
108年3月8日
/60000元
G車大道
108年3月13日
/10000元
108年3月13日
/5000元
108年4月9日
/9000元
108年5月7日
/5000元
108年6月11日
/3000元
㈡108年3月14日(108年9月6日強制停卡)
元大商銀
/0000-0000-0000-0000
(60000元)
108年3月19日
/30000元
G車大道
108年3月20日
/10000元
108年3月22日
/10000元
108年3月25日
/9000元
108年4月22日
/6000元
108年5月21日
/5000元
蔡OO
108年3月26日(109年9月21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元)
108年3月29日
/20000元

G車大道
108年4月3日
/6000元
108年4月4日
/1500元
吳OO
㈠108年5月15日(108年12月9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0元)
108年5月17日
/35000元
G車大道
108年5月20日
/75500元
108年5月21日
/53000元
108年5月22日
/32000元
108年5月23日
/15000元
108年5月30日
/65000元
108年6月3日
/15000元
108年6月11日
/13000元
108年7月4日
/22000元
108年8月31日
/135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㈡108年6月14日(108年12月6日強制停卡)
元大商銀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8年6月19日
/65000元
G車大道
108年6月25日
/15000元
108年7月1日
/13000元
108年8月2日
/10000元
108年8月31日
/40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潘OO
108年2月12日(108年6月3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元)
108年2月15日
/29000元
G車大道
葛OO
108年3月22日(109年12月7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50000元)
108年3月27日
/45000元
G車大道
十一
張OO
㈠108年3月22日(109年4月9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80000元)
-
-
㈡108年3月22日
彰化商銀
/0000-0000-0000-0000
(50000元)
-
-
-
彰化商銀
/0000-0000-0000-0000
-
-
十二
洪OO
107年11月1日(108年7月17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元)
107年11月6日
/26000元
G車大道
十三
高OO
107年11月12日(108年6月24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0元)
107年11月14日
/75000元
G車大道
107年11月15日
/31000元
107年11月17日
/5400元
107年11月20日
/16000元
107年11月21日
/16000元
107年11月24日
/39500元
107年11月27日
/68500元
107年12月4日
/30000元
107年12月25日
/10000元
107年12月25日
/8000元
108年1月15日
/7500元
108年1月26日
/20000元
十四
阮OO
108年11月28日(108年12月26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8年12月3日
/50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108年12月3日
/30000元
108年12月4日
/5000元
108年12月4日
/10000元
108年12月5日
/30000元
108年12月9日
/18000元
十五
孔OO
㈠108年6月5日(109年1月23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120000元)
108年6月12日
/82000元
G車大道
108年6月15日
/30000元
㈡108年6月24日(110年1月27日強制停卡)
合作金庫
/0000-0000-0000-0000
(30000元)
108年7月2日
/29000元
G車大道
十六
黃OO

㈠108年11月15日(109年3月16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8年11月20日
/225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108年11月20日
/50000元
㈡108年12月2日(109年4月28日強制停卡)
合作金庫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8年12月7日
/29000元
萬華珠寶銀樓
十七
孔OO
108年11月18日(109年2月24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30000元)
108年11月21日
/100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108年11月25日
/5800元
十八
李OO
108年11月29日(108年12月4日強制停卡)
玉山銀行
/0000-0000-0000-0000
(250000元)
108年12月4日
/30000元
迪和-艋舺車業
108年12月4日
/30000元
十九
李OO
108年7月23日(110年1月25日強制停卡)
合作金庫
/0000-0000-0000-0000
(100000元)
108年7月26日
/30000元
G車大道
108年9月2日
/15000元
迪和-艋車業
108年9月2日
/30000元
二十
薛力鵬
㈠101年6月20日(107年12月5日強制停卡)
華南銀行
/0000-0000-0000-0000
(20000元)
106年2月10日
/24000元
G車大道
106年3月31日
/4160元
106年4月26日
/3000元
106年6月26日
/2200元
106年7月20日
/10000元
106年8月25日
/30000元
106年8月29日
/5000元
106年9月1日
/7000元
106年9月11日
/27000元
107年4月24日
/2200元
107年6月18日
/2000元
107年6月29日
/3200元
107年7月30日
/3500元
㈡106年11月28日(108年1月25日強制停卡)
國泰商銀
/0000-0000-0000-0000
(60000元)
107年3月12日
/9000元
G車大道
107年4月9日
/3500元
107年5月12日
/2000元
107年5月22日
/3200元
107年6月15日
/3500元
107年7月12日
/3500元
二十一
蔡OO
107年6月29日(109年1月3日強制停卡)
陽信商銀
/0000-0000-0000-0000
(10000元)
107年7月5日
/9500元
G車大道
107年7月18日
/9800元
107年9月13日
/8000元
107年10月12日
/8000元
107年12月4日
/9000元
107年12月25日
/9000元
108年4月3日
/10000元
108年4月18日
/10000元
108年5月7日
/10000元
二十二
簡OO
107年8月24日
陽信商銀
/0000-0000-0000-0000
(20000元)
107年8月30日
/10000元
G車大道
107年8月30日
/2000元
107年9月20日
/10000元
107年10月18日
/5000元
107年10月18日
/5000元
107年10月19日
/5300元
107年11月5日
/3000元
二十三
柳OO
107年2月2日(108年10月25日強制停卡)
國泰商銀
/0000-0000-0000-0000
(60000元)
107年2月7日
/50000元
G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