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北補字第666號
原 告 Jędrzej Kalisiewicz
Robert Matysiak
上列原告與
被告Zuyou Platform Co., Ltd.租寓平台股份有限公司間返還
押金事件,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萬800元,第一審
裁判費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繳足第一審裁判費,如逾期未繳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臺北簡易庭 法 官 趙子榮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