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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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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附民字第 60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9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60號 原   告 光勤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錦全 被   告 賴茂鴻 訴訟代理人 陳福寧律師 上列被告因本院102年度上易字第567號行使偽造私文書等案件,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 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 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 官  陳筱珮                  法 官  邱滋杉                  法 官  黃惠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麗汝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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