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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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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度重交附民字第 6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公共危險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重交附民字第6號 原   告 張達雄       張呂秀菊 原   告 張○祐  (真實姓名、住居所詳卷) 兼上一人之 法定代理人 何宜芳 被   告 中衛發展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龍潭玉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 年度交上訴字第78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 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   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吳淑惠                   法 官 張江澤                   法 官 顧正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莊佳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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